校属各部门(学院)、电大、入园合作企业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18]15号)精神,结合公司情况,现将公司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“清明节”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,共3天(其中,5日为法定假日,6、7日为双休日)。
二、为了稳定教学秩序,保障教学质量,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放假,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。各教学单位要对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做出详细安排,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。
三、放假前,各单位必须对所属部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,切实做好防火等工作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;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。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,确保校园稳定安全;学工部(学生处)、团委及各学院(部)要在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教育,加强对学生去向和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;后勤管理处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学生的伙食和各项生活服务工作。
四、按政府关于应急值班的要求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。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,确保信息畅通,坚守岗位,处理应及事务,及时报告重大事项,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。
五、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崇尚科学、破除迷信、革除陋习、文明祭祀。中层及以上干部离开十堰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校办报备,保持手机畅通,保证有紧急任务时能及时到校。
六、总值班地点及联系电话
集团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129室,值班电话:8126110。值班干部严格按照学校网页(行政楼4楼亦有张贴)公布的值班表及相关要求做好值班。
市委总值班室电话:8111214,8119026
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:8675976,8665754
省教育厅值班电话:87328070(工作时间),87328039(非工作时间)
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公司党政办公室
2019年4月1日